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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卫技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及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6浏览量:7746 1

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卫技人员的笔试工作已结束,根据《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卫技人员公告》(江宁事招公告(R)7号)(以下简称《公告》),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60%。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详见附件),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公布如下:

一、资格复审通知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2月22日

工作时间为上午08:30-11:00 ,下午14:00-16:30。

资格复审地点:南京市江宁医院湖山路院区教研保障楼(3号楼)4楼阅览室。

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带齐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明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3)国(境)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学历(学位)证明

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学历认证材料请考生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明

根据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证明

(1)岗位信息表其他资格条件栏内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学校(院)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

(2)岗位信息表其他资格条件栏内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能反映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的单位岗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岗位信息表其他资格条件栏内有其他方面资格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原件和材料。

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如提供的证书和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在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三、公布日期为2023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20日,如对公布内容有异议,请于公布期内与南京市江宁医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25-52087071。联系人:南老师、丁老师。

附件: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卫技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名单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京市江宁医院

 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