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价医【2015】281号《南京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苏价规【2018】2号《江苏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及《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手册》等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南京市江宁医院因社会需求和科室发展的需要,特开展整形烧伤与创面修复科重睑成形术等服务,开展的项目为特需服务项目,实行自主定价收费,为丙类项目。项目已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现将项目价格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31日。价格监督咨询电话:025-52087396
附件: 新增特需项目定价明细
南京市江宁医院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