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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江宁医院医工融合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2浏览量:1135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持续推进科学研究和产业转化,更好地促进医工交叉科学研究,经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江宁医院研究同意, 医工融合联合实验室将开展2023年度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诚挚邀请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进行申请,鼓励与本实验室人员联合申报。

一、研究方向

课题支持人工智能、3D技术以及工学如光学、力学、材料学等在医疗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主要包括以下5个研究方向:

1危重症患者康复治疗适宜技术研究与推广

2电阻抗成像技术在医工交叉领域基础应用研究

3自主神经功能检测开发与应用研究

43D技术的生物力学应用基础研究;

5机器人在医疗领域的应用。

二、申请条件

1、国内外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和其它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均可以第一申请人身份提出申请,项目第二申请人须为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江宁医院在职人员。

2、此次拟安排5项开放课题,每个研究方向不超过1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8万元,研究期限为两年。

3、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开放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外单位中、高级研究人员。

4、优先资助近期已取得与申请项目直接相关的具有较好工作基础的课题;鼓励和本实验室的相关研究组联合申报。

三、申请评选程序

1、申请者填写《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江宁医院医工融合联合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书》一式四份、与申请课题直接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发表的研究论文、申请的专利、获得的奖项等复印件)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江宁医院,项目申请截止时间2023831日。

2、开放基金课题按公正合理、择优支持的原则,由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江宁医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并确定资助课题。

3、课题获批后签订合同书,填写课题计划任务书。

四、申请开放课题的有关说明

1、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为202411日至20251231日。

2、根据医院要求,受资助项目的经费不能外拨,研究经费在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江宁医院使用,产生研究费用仍应开具南京市江宁医院抬头发票核销。(备注:报销仅限于开放课题申请书-经费申请表-科目所列支费用)。全部经费支出按照《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江宁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3、获准资助的课题应向实验室提交年度课题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结题由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江宁医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验收,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定。

4、本实验室资助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每项开放课题结题时须至少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研究论文2篇,且其中至少1篇为SCI论文并标注: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江宁医院医工融合实验室(Biomedical Engineering Fusion Laboratory, The Affiliated Jiangning Hospital of 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资助项目,同时注明项目编号,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的单位署名应采用双署名(即本重点实验室应列入署名单位);或以本课题研究为基础,与本院职工联合申请并立项省级及以上课题1;或实施专利转化(转让经费20以上,以专利转化合同为准);或获得新药证书、临床批件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娟娟

联系电话:13813041517

址: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169

邮编:21110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江宁医院医工融合联合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书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江宁医院

医工融合联合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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