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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开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1-10-16浏览量:2231

为进一步细化院务公开任务,提升院务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进一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院务公开监督检查考核小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院务公开工作在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在监督检查考核小组的监督下,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科室和大科具体落实。

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1.审定院务公开内容、公开程序、规章制度;

2.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3.审定和批准办公室整理提交的方案;

4.定期听取院务公开情况汇报,每半年组织一次会议,研究院务公开工作。

(二)办公室:

1.学习掌握医疗卫生法规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和医院院务公开实施方案。

2.正确运用院务公开工作的各种形式,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时效性。

3.管理院务公开栏、监管内外网站公开栏等;负责领导小组开会、活动的通知、记录和文件资料的发放等工作;负责指导院务公开信息的及时发布更新、资料的登记、收集、整理、汇总、审核、总结、归档工作,持续改进院务公开工作方法措施和充实完善院务公开工作台账。

4.负责院务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管理意见箱和监督电话,畅通院务公开的联系渠道,接受社会、患者和全体员工的监督。

5.虚心听取各方面反映,研讨院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足,保证院务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6.坚决按照院务公开办事纪律、办事依据和办事流程开展院务公开工作,杜绝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

(三)监督检查考核小组:

1.在院党委领导下,根据我院《院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院务公开监督工作。

2.由院党委、纪委、工会及社会行风监督员等组成,对医院院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对各科室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属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和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督促,切实保障患者和职工的知情权。

4.负责及时将检查情况公布并反馈给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5.对院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考核,对拒不整改的科室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公开原则

1.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

2.坚持民主的原则。

3.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

4.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5.坚持责任追究的原则。

三、公开范围和内容

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

1.医院资质公开。

2.医院布局公开。

3.重点学科公开。

4.工作人员公开。

5.规范准则公开。

6.收费项目公开。

7.行风建设公开。

(二)向服务对象公开

1.医院服务公开。

2.病人告知公开。

3.服务收费公开。

(三)向职工公开

1.“三重一大”制度公开。即医院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公开。

2.医院医疗工作状况公开。

3.医疗质量管理公开。

4.管理制度公开。

5.药事管理公开。

6.财务管理公开。

7.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公开。

8.人事工作公开。

9.职工相关权益公开。

10.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

四、公开形式及途径

本着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实施院务公开工作。

(一)对外公开:

1.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设立公开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公告栏;

2.编印、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3.通过院内外网站或政府官方网站公开;

4.设立意见箱、监督投诉电话;

5.设立电子触摸查询装置及查询电话;

(二)对内公开:

1.职工代表大会是院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充分发挥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保证日常民主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通过院党委会、党政工联席会、工会委员会及全院职工大会等会议形式,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应公开的事项;

3.设立院务公开栏(公示栏)、院报、医院内外网站等形式,及时通报公开内容;

4.以医院发文、手机信息平台、制度手册等形式公开;

5.建立公示制度,对于干部聘任、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事项进行公示;

6.领导班子成员及职能中层干部每年要在全院中层干部会上进行年终述职,临床科主任要在院领导组织的考核评审会上述职,并接受民主测评。

五、公开程序

制定医院院务公开目录,报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按照院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及时开展院务公开工作,具体公开的医院院务经院党委会集体讨论、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由各科室根据分工,及时发布和更新;对患者个人公开的程序按医院的管理规定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