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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资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12浏览量:1407

(一)医院各级各类人员的劳动工资,由人事处按照上级人事、劳资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执行,根据我院实际,提出贯彻意见,经领导同意后负责组织落实。

(二)严格做好各级各类人员的工资管理工作。

(三)认真学习、宣传国家现行工资政策,按照上级具体规定要求正确贯彻执行;负责劳动工资政策的解答工作。

(四)按现行工资、工龄政策规定,依据原始档案资料确定职工工龄、护龄,及时准确核发职工护、工龄工资(含津贴)。

(五)做好调入、调出人员的工资关系及行政介绍信的转移工作。

(六)按程序及时做好毕业生、新参加工作人员的转正定级工作。

(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做好辞职、遗属补助审核、制表、报批、上册、归档工作。

(八)严格执行国家的退休制度,对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手续。

(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在职人员的调资工作及离退休人员提高生活待遇的工作,并按年度做好相关的归档工作。

(十)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工资、年度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