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医院科研项目立项的相关要求
项目的选项原则:
1、项目要体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内涵,能带动学科的发展及人员梯队建设;
2、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的技术政策及科技发展规划;
3、项目目标集中、具体,现有的基础条件较强,研制周期较短;
4、经费预算合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
5、优先支持与其他医院、高校或科研院所间联合申报的市级以上项目。
项目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承担的项目按期完成并通过验收,对无故无法按期完成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其它项目;
2、申请人(即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在临床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已退休或项目在研期间将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科技人员、兼职人员不能作为项目申请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3、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需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具有可靠的时间保证。
申请程序
1、项目申请人须填写《项目申请书》,同时报送含上述内容的计算机软盘;
2、科教处将《项目申请书》汇总后,组织技术专家组初评并统一报送上级部门审批;
3、批准立项下达立项计划、项目经费;
4、课题组依据项目实施计划及确定的项目任务和目标,承担工作。
南京市江宁医院科教处
2007-11-2